他倒是很清楚地记得我。
“我听说你很忙啊。”
“如果你感兴趣,我有东西给你。
不过我想你不会感兴趣。”
“是吗?譬如……”
“一份两起杀人案的自白书复印件。”
“你在哪里?”
我告诉了他。
他想知道详情,但我不愿在电话里跟他讲。
他说他不跑警事新闻。
我说不管怎样他仍然是城中唯一一家独立报纸的记者。
他还想争辩。
“这玩意儿你从哪里弄来的?我怎么知道它值不值得我花时间?”
“正本在地区检察官手里。
他们不会发布出去,因为会揭开两件已经封档的案子。”
“我再给你打过去,要先请示一下上司。”
我们挂断了电话。
我去便利店买了一份鸡肉色拉三明治,喝了点咖啡。
咖啡太浓,三明治太油腻,像是从旧衬衫上扯下来的玩意儿。
只要是烤出来的、用两根牙签串起来、边上露出莴苣叶子的东西,美国人一概来者不拒,莴苣叶子稍微烂点就更好了。
三点半左右,朗尼·摩根来见我。
他还是那晚从监狱送我回家时那样,瘦得像根电线似的,疲疲沓沓,面无表情。
他无精打采地跟我握了握手,摸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。
“舍曼先生——就是总编辑——说我可以跟你接触接触,看看你手上有什么。”
“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,不然不能公开发表。”
我打开办公桌抽屉,将复印件递给他。
他飞快地将四页纸扫了一遍,开始细读起来。
他看上去相当兴奋——就好像寒酸的葬礼上的殡葬承办人。
“给我电话。”
我将电话机推过去。
他拨了号,等了一会儿,说:“我是摩根,我要和舍曼先生说话。”
他又等了一会儿,电话转到另一个女人那里,最后才找到总编,他要总编用另外一部电话打回来。
他挂上听筒,坐在那里,将电话搁在大腿上,食指摁住按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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