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消息——
刘畅的供认VS女教师之女的证词
九月十六日,丁某某十三岁的女儿提供的证词非常不利于刘畅目前的处境。
女孩声称自己的母亲被刘畅和邵天一纠缠,甚至遭到他们强暴的威胁。
很快地,刘畅表示愿意提供相反证据,证明他当时受到女班主任丁某某的暗示和煽动,在跟同学邵天一的争执中,动怒杀害了后者。
全省、全市的人都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刘畅的死刑复核。
自从省高院上报了维持中院判处故意杀人犯刘畅死刑的原判之后,刘畅的辩护律师沈旭的律师团队一直在不断搜集新证据,召集新证人,并将新证据和新证人的证词提交给最高院,但半年多以来,最高院尚未做出任何反应。
九月二十二日,刘畅再次向律师沈旭承认,自己确实是受到班主任丁某某的暗示和挑唆,对受害人爆发仇恨,这才起念杀害他的。
刘畅说自己和邵天一一样,在高考的巨大压力之下,几近崩溃,以男女情爱作为释放压力的出口,最后完全丧失理性判断,在丁某某的暗示和怂恿下,杀害了自己的同学,对此他深表悔恨,也再次表达意愿,一旦法律刀下留人,他一定以余生代同学邵天一孝敬他的长辈。
刘畅还表示,在他删除的手机信息中,有若干条来自丁某某的信息能证实她对他的暗示和挑唆,推波助澜,以致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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